“看着热闹,其实挣不到钱。”“不降价无流量、降价无利润”“实体店越来越难做。”……这些年,平台经济兴起的同时,也带来了流量权力滥用、低价内卷等问题,一些传统零售模式遭遇困境。
如何应对这些情况?近日,人民网推出“三问平台经济”系列报道,为促进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寻求解决之道。
“三问平台经济”之一
如何破解线下商户“增量不增收”困局?
在山西某主营跨境直播零售企业的办公室内,企业负责人和严正盯着直播后台统计实时数据。她告诉记者,自家店铺的利润已从三年前的15%缩减到3%。
“看着热闹,其实没挣到钱。”和严把账掰开算给记者:平台佣金农产品5%至10%,日化服装产品20%至50%;平台固定技术服务费5%;投流占比20%至40%;满减平台活动3%至5%;退货农产品5%至10%、日化20%、服装40%……流水还没到账,一大块已经被各项扣费“预支”了。
记者了解到,佣金和技术服务费由平台直接收取,投流和满减活动则是商家为获取流量主动投入的运营成本,退货损耗反映的是线上渠道的履约特征,三者性质不同,但在商家的实际经营中往往都是难以剥离的成本。
“2024年前,不投流有一些产品还可以有一定销售量,之后不投流几乎等于没流量,平台自然流量极少。”和严说。
白鹭跨境购的账本并非孤例,将佣金、投流、满减、退货损耗逐项扣除后,不少中小商户发现,自己辛苦一年,利润却没有留下多少。
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副研究员洪勇表示,目前没有一个覆盖各平台、各品类、各经营模式并采用统一口径的权威“行业平均综合费率”。一些外卖商家所说的“25%至30%综合抽成”,通常已经把技术服务费、配送费、推广活动和商家补贴等合并计算,它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商家的经营压力。尤其当商家高度依赖付费流量、达人推广、平台配送和价格补贴时,线上综合渠道成本可能接近甚至超过线下。
“以投流来说,2024年后平台自然流量大幅缩减,即使花钱投流,增粉效果也不佳。”云南某企业运营总监曹斌贤表示,直播间平均ROI(投资回报率)约为1:6.7,毛利率约为20%。即每投入1元广告费约带来6.7元销售额,按20%毛利率算,毛利润约1.34元,扣除广告成本后仅剩约0.34元;再叠加平台佣金、物流、仓储、人工等固定与变动成本,净利润空间所剩无几。
曹斌贤说,问题要害不在于“付费买流量”这一模式本身,而在于对于流量分配没有明确的规则,投入产出比无法预判。
相关规则不清晰,是否触及法律红线?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杜安琪认为,平台经营者既是市场竞争的参与者,又扮演着“规则制定者”和“秩序维护者”的角色,其经营模式并不当然违法,其合法性需结合市场地位与行为要件综合判定。但若平台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使用不透明的流量分配算法、差异化抽成规则,则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属于竞争法意义上的“自我优待”。
杜安琪表示,算法驱动的信息展示、流量分配、交易撮合已经成为平台运行的内在机制。提高算法透明度,有助于保障商户与消费者知情权,稳定经营预期。结合我国现行规则,算法披露内容主要包括算法基本原理、排序规则和收费标准。
重新审视电商的竞争逻辑,也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命题。
图片由AI生成
在洪勇看来,现实中的企业早已不是纯线上或者纯线下,大量品牌同时经营实体店、平台旗舰店、直播间、小程序和即时零售业务,库存、仓储、供应链和会员体系正在相互打通。
在曹斌贤看来,在流量规则模糊、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如今电商的准入门槛非常高,除产品、内容制作外,还需要有专业的团队砸钱去摸索、试错投流规则。即便如此,平台也倾向于引入大品牌提升GMV(商品交易总额),中小商家的生存空间并不乐观。
和严则表示,平台算法要求商家有更优质的内容、更专业的团队。但也需要考虑到有一群人,他们没有足够的资金去雇专业团队进行投流试错,导致成为算法的“弃子”。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加强平台企业数据、算法、流量和规则监管,促进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
洪勇表示,这意味着平台经济的下半场,要建立起综合费率统一披露、关键经营算法分类治理等制度,完善反“内卷式”竞争规则,完善商家参与平台规则治理的联动机制,把线上线下融合纳入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三问平台经济”之二
如何让实体店在算法浪潮中重塑价值?
“实体店越来越难做。”这是近年来不少线下零售商的感受。
数实之间,是零和竞争还是共生共荣?有受访专家表示,把当前复杂流通体系的转型,简单概括为“线上取代线下”的零和叙事,既不符合产业演进的客观规律,也无益于问题的解决。当前正值“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关键阶段,要跳出非黑即白的框架,以更理性、更辩证的视角引导线上线下的关系。
2025年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13.1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升至26.1%,较2020年提高3.3个百分点。线上渗透率的持续攀升,让“电商影响实体”成为一种“流行”的解释。
“这一叙事存在简化倾向。”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苏剑表示,在电商规模扩大的同时,线下零售的总量并未萎缩。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首次突破50万亿元,线下消费仍是主力。
值得注意的是,同样是线下业态,表现却截然不同:以山姆会员店为代表的仓储式商超逆势增长,沃尔玛中国销售额从2021年的约990亿元增至2025年的近1960亿元,接近翻倍;但部分传统百货、线下商铺则陷入经营困境。
有业界人士认为,过去实体店靠位置和货架就能生存,如今位置流量被平台稀释、货架价值被搜索和推荐替代,门店需要重新思考自己“为什么值得被走进”。那些能够提供独特体验、精准服务的线下业态,不仅没有被电商取代,反而迎来了新的增长空间。
“把线下的困境全部归因电商,就像把感冒归咎于天气一样,忽视了自身免疫力的问题。”在苏剑看来,线下零售的困境,首先是成本结构的持续承压。近年来,商业地产租金、人力成本、物流费用持续上涨,挤压着线下零售的利润空间;其次是消费需求的深刻变化,消费者不再满足于“买到商品”,而是追求“获得体验”;三是渠道变革的客观规律。从百货商店到连锁超市,从电商崛起到直播带货,零售业态迭代从未停止;四是部分实体企业自身转型滞后,未能真正实现组织、供应链和运营模式的转型。
电商与实体经济之间早已形成深度依存、互相成就的关系。在助农兴商方面,电商平台打通了农产品上行的“最后一公里”。广西横州的茉莉花、云南的鲜花、陕西的苹果……大量区域特色农产品通过直播电商拓展了全国市场。
贵州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朱满德表示,以直播电商为代表的数智技术与线下实体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升级,在市场拓展、品牌提质、产业升级、消费扩容、就业扩岗等方面带来了结构性变化。
在小微创业方面,电商显著降低了创业门槛。一个手机、一间仓库,就能开启一家网店;一场直播、一段短视频,就能为小作坊带来订单。
近年来,新疆乌苏市着力孵化“一村一品一主播”技能型人才,图为当地主播现场直播推介大棚油桃。李仁锡摄
苏剑认为,在激活下沉市场方面,电商畅通了城乡流通循环。过去,下沉市场消费者面临商品选择少、价格不透明的问题;如今,通过电商平台,县域和农村消费者能够以更优惠的价格购买到优质商品。下沉市场的生产端也通过电商对接全国大市场,让“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
有业界人士表示,目前线上线下正在走向深度融合。即时零售的快速发展,让线下门店成为线上订单的履约节点;前置仓、体验店、退换货中心等新模式,让实体店重新定义自身价值;企业通过全渠道运营,实现线上线下会员、库存、服务的一体化管理。
“当然,强调数实共生,并不意味着回避平台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算法透明度不足、费率机制有待规范、低价竞争等现象确实存在,需要通过制度建设加以规范。”在苏剑看来,唯有跳出零和思维,拥抱融合大势,才能在变革中找到各自的新位置,共同构筑高效、畅通、普惠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三问平台经济”之三
如何把平台“流量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平台动态抽成、干预流量分配,小店老板卖完一单算不清自己挣了多少钱。”近期,关于“规范平台权力”的讨论引发热议,“如何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业内专家表示,要以算法透明、费率规范、竞争有序为核心,搭建系统化、常态化监管治理体系,推动平台经济可持续发展,数实融合提质增效。
不少中小商户反映,平台通过限流、降权、下架商品等方式,倒推商户参与低价促销、开通自动跟价功能,让商户陷入“不降价无流量、降价无利润”的窘境。与此同时,有些平台调整经营规则、变更合作流程时不公示、不征求商户意见,不断压缩商户自主定价空间,挤压实体流通产业链的整体利润。
线上低价无序竞争,将给商户与市场带来哪些影响?市场监管总局在今年上半年举办的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内卷式”竞争呈现低价、低质、缺乏创新等特征,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压低行业利润率,损害中小企业利益,制约创新与产业升级。
业界人士坦言,低价内卷、平台权力失序等问题久治难除,核心根源在于平台规则体系的不透明、不规范。一方面,平台核心算法处于封闭状态,流量分配、动态调价、竞价排名等关键经营规则由平台单方制定且不对外公开,平台独享规则解释权。另一方面,平台收费名目繁多,费率调整过程缺乏商户参与和社会监督,各类隐性成本上升,倒逼商户通过低价换流量,形成恶性循环。
针对线上线下融合不畅的现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杨东表示,需要精准聚焦流量分配、价格规制两大关键领域,补齐制度短板、细化监管规则,推动市场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监管层面正在有针对性地规范市场行为。今年实施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明确,禁止平台强制商户低价销售、开通自动跟价系统,要求收费变更必须公示征求意见。
但实践中,有的平台通过拆分收费名目、变相限流等方式规避监管。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副研究员洪勇认为,平台经济治理不能局限于单点整治,需构建全方位、全流程治理体系,聚焦规则透明、收费规范、竞争有序、权利救济四大核心环节。
对于具体治理路径,洪勇提出在算法治理上,推动平台规则从单方决断向透明可协商转变,公开核心运营规则的经营原理与评判标准,针对规则的重大调整设置合理过渡期,充分吸纳商户意见、保障商户话语权;在收费治理上,建立全口径收费清单制度和可核验账单体系,坚决杜绝隐性收费、强制捆绑、成本转嫁等违规行为;在竞争治理上,精准区分供应链优化的合理降价与平台强制干预的恶性低价,重点整治逼迫商户亏本经营的无序竞争行为。
杨东补充说,算法和费率是平台治理的两大抓手。算法治理方面,要严格落实算法备案与合规审查制度,全面公开核心算法运行逻辑,常态化开展第三方合规评估,搭建商户算法异议投诉反馈通道。费率管理方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统一行业收费类目,建立费率调整听证机制,保障商户知情权、参与权。
针对长效治理,洪勇建议构建监管、行业、社会多元共治格局。监管应坚持“同类业务、同等责任、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统一质量管控、价格规范、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等监管标准;在行业共治上,依托协会制定收费标准、流量分配、纠纷处置等自律规范;在社会监督上,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合规评价、商户调研。
(人民网)

评论 评论 微信扫码 立即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