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微信扫码 立即下载

微信扫码 立即下载

排污许可证批复后多次变更续:西双版纳州环境局拟核准涉事企业的排污许可

澎湃新闻 昨天21:40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批复排污许可证后多次变更一事,有了最新进展。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撤销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违规批复的排污许可证后,涉事的企业仍未停产,重新提交申请后州生态环境局拟核准批复排污许可证。

2026年6月12日,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上诉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州生态环境局)、西双版纳云橡木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橡公司)与被上诉人景洪市晨晓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晓公司)行政批复及行政许可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确认案涉环评批复违法、撤销州生态环境局向云橡木业公司作出的排污许可证。

6月23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向举报的原审原告晨晓公司送达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告知书显示,该局拟核发云橡公司的排污许可证。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6年1月13日,该案一审在景洪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

一审法院查明,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在给云橡公司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又于2025年2月6日对云橡公司作出证书编号:91532801MA6QK52236001《排污许可证》。但此后州生态局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5月12日、2025年7月31日变更该许可证的部分内容。

2026年1月13日,法院一审宣判,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在超过规定期限作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构成程序轻微违法。同时,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多次变更登记,变更依据不明,变更程序不符合规定,主要证据不足,法院予以撤销。

判决后,被告州生态环境局和第三人云橡公司均不服提起上诉。

2026年4月17日,该案二审在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26年6月12日,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26)云71行终31号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认为,州生态环境局违法将应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形以变更方式进行变动,还存在其他违法变更情形,一审判决撤销该排污许可结果并无不当。

终审判决生效后,云橡公司的排污许可证被依法撤销。与此同时,6月18日,晨晓公司向州生态环境局提交关于云橡公司无排污许可证违法生产的举报信称,“云橡公司无视法律尊严,至今仍坚持无排污许可证违法生产。”2026年6月23日,州生态环境局向晨晓公司送达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该文件显示,“西双版纳云橡木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向我局提出了关于排污许可证首次申请的申请。我局的初步审查意见是经初步核查,该公司提交的排污许可申请材料齐全、格式规范,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自行监测方案、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均符合现行排污许可核发法定条件,本局拟依法准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崔可腾

值班主编:周静

值班审读:郑义

评论 评论 微信扫码 立即评论

暂无评论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齐鲁晚报·果然视频

齐鲁晚报·果然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