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民阿志(化名)向记者反映,他与朋友在番禺广场的一知名酒楼用餐时,竟然吃到一个被人嚼过的槟榔,称“当场就呕了”。他向店家维权,但遭到对方的拒绝。

阿志称:“槟榔里面全是口水,我本人已经是把它嚼进了嘴里,吃到了那个槟榔的味道,才发现是槟榔。他向店家反映,结果店家第一时间过来抢走那道菜品。”

事后,记者来到现场。出面自称店长的女子最初表示愿接受采访,随后又表示只能出具书面说明。但一段时间后又声称酒楼在积极配合调查,要等市监部门的调查结果,不排除槟榔是阿志或其他客人放入的,因此不愿回应和评论。阿志表示:他现在只要一看到那个槟榔的图片,就起鸡皮疙瘩,他本人确实已误嚼了槟榔,当场已呕吐。
目前,店家暂无赔偿方案,也不愿道歉。店家已经看过监控,但是不愿透露自查结果。阿志表示自己与朋友们并不吃槟榔,目前已向12345进行了投诉。
(粤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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