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武汉一市民想要办理携号转网,屡次排队却被运营商告知无“名额指标”引发关注。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回应表示:携号转网是消费者的权利,任何运营商不得设置人为障碍,一旦调查属实可予行政处罚。
《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明确,电信企业不得有干扰用户选择、阻挠携转等九类禁止性行为。携号转网明明是便民举措,怎么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名额指标”?
山东潍坊的张先生告诉中国之声记者,他为了办理携号转网业务,耗费了一年时间才办成。
张先生:就是想方设法地给你设置很多阻碍。刚开始去线下(营业厅),他们就说没有名额,需要等名额,等了半年多,我看一直等不到,我又继续投诉,才有潍坊市的营业员跟我沟通,才给我转的网。
但让张先生难以理解的是,存在名额限制的,是需转入的运营商,而非转出方。
安徽合肥的李先生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他用了一个多月才办成携号转网。
李先生:转入方就是接收很困难,他们给的理由是没有名额,导致我天天往营业网点跑,去抢这些名额。最后办成时间拖得很长,打各种电话没有用。
因考虑宽带资费、合并家庭套餐等原因,湖南长沙的周先生去年曾申请将家中5个手机号码转网至另一运营商,在携号转网过程中,遇到了名额限制。目前,他只成功转网了3个号码,还有2个未办理。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办理,均被告知“转网名额不足”。
周先生:就说名额不足,要我继续等,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办理好。他(运营商业务员)承诺的5个号码同时要转过来,还是没有全部给我办好。
记者在某投诉平台搜索注意到,有多位消费者反映此类问题。某运营商浙江省公司的一位管理人员告诉记者,所谓携号转网的“名额限制”,只是一些地方留住客户的权宜之计。“现在用户饱和了,携号转网就成了发展用户的一个渠道,各个省在获取用户和挽留用户,会有一些措施。拖延一下,有可能用户就不走了,如果用户一定要携转,也是没有办法的。此外,有的地方几家运营商竞争太激烈,大家也会坐在一起形成一致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而针对电信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也明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电信用户选择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开办的电信服务。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正式规范推进携号转网工作,并明确电信经营者不得有妨碍服务、干扰用户选择、阻挠携转、降低通信服务质量、比较宣传、虚假宣传等9类禁止性行为。
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相关电信经营者以“名额已满”为名,涉嫌构成“携转规定”所禁止的“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该电信经营者的行为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限制了电信用户选择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开办的电信服务,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的合法经营,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和高额罚款直至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责任。
根据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官网发布的消息,今年2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以无在网期限限制和违约责任的协议阻碍用户携号转网,进行不正当竞争。被要求责令改正,处20万元罚款。2022年7月,湖北省通信管理局也曾连发三则处罚信息公示,处罚对象分别是三个运营商的分公司,而原因都是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处罚结果均为: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超也表示,消费者在办理“携号转网”过程中,如遇到运营商擅自增设办理条件、人为设置阻碍,可以向监管部门举报,经调查属实,监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彭超:消费者有权自由选择“转出”和“转入”,运营商不得擅自增设“携号转网”办理条件,或者人为设置障碍,例如需要消费者“排队等名额指标”。消费者只要符合“携号转网”的一般资格要求,如实名登记、号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无在网约定期限限制、已经结清费用等基本条件,消费者就可以“携号转网”,运营商不得“设卡”强留。
多位受访专家表示,如遇到相关问题,建议消费者及时保存证据,可首先向运营商客服电话投诉,其次可以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电信用户申诉受理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电信用户申诉”填写提交申诉材料。此外,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有证据证明相关经营者存在消费欺诈的,消费者有权主张“退一赔三,最低五百元”的惩罚性赔偿。
(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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